音乐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及内容
(1)考试地点
安徽师范大学,赭山校区,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
(2)考试时间
①阜阳、淮南、蚌埠、淮北、亳州、六安、宿州市的考生于2009年1月8—9日持身份证到考点报到,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后领取准考证,1月10日开始考试;②合肥、巢湖、芜湖、马鞍山、安庆、铜陵、黄山、滁州、池州、宣城市的考生于1月11—12日持身份证到考点报到,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后领取准考证,1月13日开始考试;③1月13日19:00—21:00全省音乐考生参加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的笔试。
(3)考试科目(内容)及分值
音乐满分210分,其中主项90分,副项60分,视唱20分,练耳30分,乐理10分。
主项、副项由考生在报名时确定,考试时不得更改。(主项为声乐副项为器乐,或者主项为器乐副项为声乐)
声乐 考生演唱自选歌曲2首(伴奏可选择自带CD光盘或盒带;也可以清唱);器乐 考生演奏自选练习曲、乐曲各1首。
(4)对于声乐和器乐考试,评分组长在考生因各种原因占据时间过长(5分钟以上)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其考试。